为保障大桃销售顺畅,拓宽大桃等农产品销售渠道,促进农民增收致富,结合我区以大桃为主的农产品产业实际情况,制订本政策。
一、扶持对象
促进大桃等农产品销售的各类经营主体。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我区依法注册,经营状况良好,财务管理制度健全,依法诚信经营,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。
二、扶持标准
(一)物流服务补贴
1.农产品临时分拣中心补贴。在大华山大桃市场服务中心建立一级临时分拣中心,要求区果品办(大桃市场服务中心)提供3000平方米以上场地,并配备水、电、网等设施,给予区果品办(大桃市场服务中心)一次性5万元资金补贴。根据物流企业需求,在东部乡镇建立二级临时分拣中心,要求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,并配备水、电、网等设施,给予场地所有者一次性2.5万元资金补贴。
2.物流揽收点补贴。根据物流需求,设立物流揽收点,配备水、电等设施,为大桃等农产品提供物流服务。对提供场地服务且经区商务局认定的揽收点给予资金补贴,揽收量在10000件以下的,给予0.3万元补贴;揽收量在10000件(含)-20000件的,给予 0.5万元补贴;揽收量在20000件(含)-30000件的,给予1万元补贴;揽收量30000件(含)以上的,给予 1.5万元补贴。(揽收量以顺丰、京东、EMS等物流公司提供数据为准)
3.物流服务补贴。对为大桃提供运输服务的物流企业按照单量给予资金补贴。运输单量在20万单(含)-30万单的,给予10万元补贴;运输单量在30万单(含)-50万单的,给予25万元补贴;运输单量在50万单以上的,每增加10万单增加10万元奖励。物流服务补贴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。
(二)电商知识培训补贴
由第三方公司为我区果农开展电商知识培训,要求培训团队具有对我区果农电商知识培训丰富经验,建立学员数据库,每位学员参加同一级别的培训不能超过两次。每个班次全程参加培训学员,计入培训人数。随着培训逐渐深入,加大中高级电商人才培训力度。
初级班(主要教授微信、淘宝、微店及抖音、快手使用等基本技巧),每班5课时,每课时时长1小时。小班(20-40人)每班次补贴5000元,大班(60人以上)每班次补贴6000元。考核通过率达到70%以上,给予100%培训补贴;考核通过率达到60%以上,给予80%培训补贴;考核通过率达到50%以上,给予60%培训补贴;考核通过率50%以下,不予补贴。
中级班(主要教授微信营销、抖音、快手使用技巧及吸粉技巧等),每班10课时,每课时时长1小时。小班(20-40人)每班次补贴12000元,大班(60人以上)每班次补贴14000元。考核通过率达到70%以上,给予100%培训补贴;考核通过率达到60%以上,给予80%培训补贴;考核通过率达到50%以上,给予60%培训补贴;考核通过率50%以下,不予补贴。
公司运营服务费为总费用的20%;其他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。
(三)电商服务中心建设补贴
按照“政府推动,市场化运作”原则,建立国有性质的平谷区电商服务中心。整合全区资源,以市场需求为导向,为平谷区以大桃为主的农产品电商销售提供运营、培训、供应链、信息咨询、产品推广、质检追溯、商务谈判等综合服务,培育壮大农产品电商市场主体,完善现代化互联网营销体系,促进产销精准高效对接,推动农业本体改革。对电商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、宣传营销、基本运维费用等给予补贴,补贴期限3年(专门制定电商服务中心资金补贴考核办法)。
(四)大桃分市场购置硬件设备补贴
对区内62家大桃分市场购置硬件设备给予资金补贴。购置移动办公用房,给予50%的资金补贴,每间最高补贴3000元,每个市场支持购置1间;购置厕所,给予50%的资金补贴,每间最高补贴1000元,每个市场支持购置2间(男、女各1间);租赁集装箱冷库,给予50%的资金补贴,每间最高补贴6000元,每个市场支持租赁1间。
(五)核酸检测补贴资金
为在平谷区收购大桃的外埠客商和外埠进京运输大桃的司乘人员,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或补贴客商在外埠核酸检测费用,每车次不超3人。(疫情平稳进出京不需要核酸检测时,不予补贴)
(六)宣传推广经费
对区商务局牵头组织开展的大桃线上线下宣传推广活动,产生的平台使用费、场地租金、劳务费、材料制作费等费用给予支持。
(七)奖励表彰经费
进一步发挥各类大桃销售主体示范带动作用,评选优秀大桃销售村、优秀大桃销售市场、优秀大桃销售组织,并给予资金奖励。(专门制定评选方案及奖励标准)
三、申报流程
第一项至第三项及第六项、七项材料报送到区商务局(区社会服务中心627),第四项、五项材料报送到区果品办(区社会服务中心615)。
所有项目均由区财政局委托的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评审,根据评审结果给予资金奖励、补贴。
四、申报材料
1.申请购置设备补贴:申报表(附件1)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、设备购置合同、发票等。
2.物流揽收点补贴:区商务局会同乡镇(街道)根据经备案的快递公司提供的大桃揽收数据确定《物流揽收点资金补贴表》。
3.农产品临时分拣中心补贴:申报表(附件1)、场地照片。
4.培训服务费:申报表(附件1)、培训服务合同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、培训情况(包括场次、人数、签到表等)证明材料等。
5.物流服务补贴:承诺书、运输单量等证明材料。
6.大桃分市场购置硬件设备补贴:设备购置、租赁合同、发票、银行转账回执单等。
7.核酸检测补贴资金:发票等证明材料。
8.宣传推广经费:宣传推广合同、费用明细、发票等。
9.表彰奖励经费:根据奖励方案,由乡镇(街道)上报相关材料。
五、资金使用与管理
申报主体应如实提交相关申报材料。对因虚假申报获得支持和奖励的企业或个人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所享受的优惠政策,全额追缴扶持、奖励资金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六、附则
1.本文件中的财政支持政策与本区现行相关财政政策不能重复享受。
2.本文件执行时间为: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。
3.本文件由区商务局会同区果品办负责解释。